防化學手套(EN374)。對短期接觸或濺射情況(推薦:防護系數最少2級,按照EN374相應的滲透時間大于30分鐘):異丁烯橡膠基質(IIR;>=0.7
mm厚度)。對較長的,直接接觸(推薦:防護系數為6級,按照EN374相應的滲透時
間大于480分鐘):異丁烯橡膠基質(IIR;>=0.7
mm厚度)。信息來自于文獻資料以及手套制造商提供的資料,或按照相似物質進行
類推得出的。請注意在實際工作中,防護手套的工作壽命可能顯著的縮短,低于EN374所確定的滲透時間。這是由于多種影響因素(如溫度)確定的結果。如果有磨
損和破縫,應更換手套。
其他防護 :
個人防護設備的選用必需至少遵守下列法律和標準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
法》(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)
,《個體防護設備選用規范》(GB/T 11651-2008)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(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);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(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)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);
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通過);
《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》(2004年1月7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)。